本文最初发表于周义军律师微信公众号,网站版本根据现行规则持续更新。

【税务稽查不慌·第7问】封面图

张老板最近心里不踏实。他的一家主要供应商上周被税务局查了,消息从行业群里传出来,说对方涉嫌虚开发票。张老板跟这家供应商合作三年,每年采购额上千万,发票一直正常入账抵扣。他没觉得自己有什么问题,但心里犯嘀咕:供应商出事了,会不会查到他头上?

“周律师,我供应商被查了,我会不会被牵连?”

周律师没有直接回答,先问了一句:“你知道协查这个词吗?”

张老板摇头。

“协查案源是八种案源类型之一,也是唯一一种火从外面烧过来的案源。”周律师说,“其他七种——推送、检举、稽查筛查、随机抽查、交办、转办——要么是你自己的数据触发的,要么有人举报你,要么上级要求查你。协查不一样,起因不在你身上。你的上下游出了事,查他们的稽查局把协查函发到你主管税务局,你的数据被交叉比对。”

协查函怎么来

协查的启动方是委托方。一家稽查局在查案过程中,发现案件涉及的发票或涉税行为牵连到辖区外的企业——比如查一家供应商,发现它开出的发票流向了外地的下游企业——这家稽查局就向下游企业所在地的稽查局发出《税收违法案件协查函》,请对方协助调查取证。收到协查函的稽查局是受托方。

张老板:“所以查我供应商的稽查局,发函给我这边的稽查局?”

周律师:“对。你主管税务局的稽查局收到协查函后,由协查管理岗统一受理。第一件事不是查你,是判断管辖权——你归不归它管。不归它管的,5个工作日内退回委托方,或者交本级、上级稽查局重新分拣。归它管的,登记《受托协查台账》,进入后续流程。”

协查管理岗登记后做分类处理。不需要立案检查的协查事项,可以交县(区)税务局办理,相当于基层核实。需要由稽查局处理的协查线索,移交案源管理岗,纳入税收风险管理系统风险池统一管理。

从协查线索到协查案源

张老板:“进了风险池之后呢?跟你说过的线索研判是一回事?”

周律师:“一回事。风险池里的线索都要经过研判,四把尺子量一遍。协查线索也不例外。研判审核它是否归稽查局管、违法线索清不清晰、数据准不准、证明资料完不完备。四把尺子都过了,确认为案源,登记类型时标识为协查案源。过不了的可能退回补正,也可能暂存待查。”

这里有一个容易被忽略的节点:协查线索进入风险池后,不是自动变成案源的。它要经过和其他线索一样的研判程序。收到协查函不等于“被查了”——你的数据正在被交叉比对,但是否对你正式立案,取决于研判结果。确认案源之后的处理去向和前几问一样,调查核实、暂存待查、自查辅导、立案检查、案源终结五种。

派人协查——对方可以来你的地盘

张老板皱了皱眉:“协查函是纸面上的事,还是他们人会过来?”

周律师:“都有可能。税务稽查相关规定允许委托方派人协查。委托方派出人员带着介绍信、税收违法案件协查函、税务检查证明,到受托方辖区内调查。受托方核对证明文件后,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开展调查。还有一个细节——委托方可以参与受托方的调查取证,提出取证要求。”

张老板:“意思是查我供应商的稽查局的人,可以到我这边来参与调查?”

周律师:“可以。不是来了就自己查你,而是在受托方——你这边稽查局的配合下参与。”

协查的“二次风险”

周律师停了一下:“有一个点你要特别注意。税务稽查相关规定在建立随机抽查对象异常名录时,列了一项情形——受托协查事项中存在税收违法行为的,列入异常名录。列入异常名录的企业,随机抽查的力度和频次会加大。”

张老板愣了一下:“就是说,哪怕这次协查查完没大事,只要协查中发现我有税收违法行为,我就进了异常名录?”

周律师:“对。这是协查的二次风险。第一次风险是协查本身——数据被交叉比对,可能确认案源,可能立案检查。第二次风险是后续效应——协查中发现你有税收违法行为,即使情节不重,你也会被标记为异常对象,后续随机抽查概率上升。一次协查的影响可能不止于协查本身。”

张老板沉默了一会儿。周律师给他倒了杯茶。

你能做什么

张老板:“那我现在能做什么?”

周律师:“三件事。第一,梳理你的主要供应商和客户,看看有没有涉嫌虚开、走逃失联、长期申报异常的。上游是这种企业,你收到协查函只是时间问题。第二,检查你和上下游之间的发票流经不经得起交叉比对——收到的发票、开出的发票、资金流、货物流,四流能不能对上。协查的核心动作就是发票交叉比对,上游开给你多少、你抵扣了多少、资金怎么走的,稽查局手里都有。第三,如果已经收到协查通知,配合调查是基本态度,但配合不等于什么都给——你有程序权利,这一块在第二篇检查程序里展开。”

张老板:“协查函来了,我会提前知道吗?”

周律师:“不一定。协查函是委托方发给受托方稽查局的,不是发给你的。你通常是在稽查局找你核实情况的时候才知道自己被协查了。协查管理岗收到函件、登记台账、研判线索——这些都在你不知情的情况下进行。等你意识到的时候,研判可能已经做完了。”

张老板站起来走了两步:“协查这事,防不住。”

周律师:“协查案源的特殊性就在这里。推送案源你可以通过合规降低风险,检举案源你可以通过内部管理减少举报概率,随机抽查你可以通过信用级别降低概率。协查——你改不了上下游被查的事实。你能做的只有一件事:确保自己的发票流和业务流经得起交叉比对。火从外面烧过来的时候,你自己的墙得是防火的。”

张老板:“那如果上游确实虚开了,但我不知道,我是真实交易的,怎么办?”

周律师:“这个问题很关键,涉及善意取得虚开发票的处理。但我们得往下走——下一个要聊的是上级点名要查你,督办和交办案源。善意取得的问题,在第三篇证据攻防里会专门展开。”

张老板点了点头,把供应商的名字记在了手机备忘录里。